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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浉河区董家河卫生院,严重医疗事故致人死亡,死者程娟,女,汉族人,信阳市董家河镇河口村人,26周岁,孕39+生前无任何疾病。孕期在董家河医院检查一切正常。
于2018年2月27日到董家河卫生院生孩子大出血死亡。孩子四点四十二出生,呼吸困难,送往中心医院,家属要求和孩子一起转院,医生不同意,一个小时后产妇开始出血,医院没有任何急救措施,却说属于子宫收缩正常,置之不理。任由死者疼痛难忍大声喊叫。
期间,产妇血还在不停的流,家属要求转院,院方称能救可以治,看情况不对家属要求用120,医院却说车上没有抢救设备,急忙找车,在找车期间产妇由于失血过多当晚七点左右死亡。楼下120却醒目的停在路边。
医院却推卸责任不管不问。现在死者难以入土为安,死不瞑目,留下一个六岁的男孩和一个嗷嗷待哺的婴儿,这以后得日子该怎么过?目前婴儿还在重症监护室却于人照料!天理何在?公道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