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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县检察院与安局共商制定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工作办法

转载 大洋洋2018/05/25 12:43:30 发布 来源:淮滨检察 作者:佚名 1126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认真落实各级党委对多发性盗窃、诈骗犯罪进行严厉打击的工作部署要求,近日,淮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佘保泉带领侦查监督科干警与县公安局相关职能部门,就如何开展好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工作进行了座谈,为统一两家执法思想、标准、要求,确保案件质量打下了扎实基础。

    淮滨县检察院与淮滨县公安局共商制定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工作办法淮滨县检察院与淮滨县公安局共商制定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工作办法
    座谈会上,两家共商了《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加强协作联系的工作办法》。该办法明确要求,在案件受理、立案环节应加强信息沟通,在案件办理中要注重强化证据意识,共同提高案件质量。对重大、疑难案件,应及时邀请侦监部门提前介入,把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解决在审查逮捕之前,从而形成及时、准确打击涉案犯罪分子的合力。

    该办法规定:

    检察机关要在批捕、起诉环节设立“打击盗窃、诈骗犯罪专项”犯罪案件办案组,优先办理此类案件。对符合批捕、起诉条件的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检察环节不梗阻,不纠缠细枝末节,充分体现从重、从快、从严打击盗窃、诈骗犯罪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淮滨县检察院与淮滨县公安局共商制定关于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犯罪”工作办法
    经过座谈,双方还就强制措施的适用、变更,定期召开专项工作联席会议时间等内容达成了一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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