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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上午,一名叫‘在树上唱歌’的网友在微博发表了一则“关于固始环卫车碾压人致死环卫局迟迟不肯解决”的贴子,并配有照片,引导了不少不明真相的人围观和评论,现将事实真相说明如下:
2018年6月23日上午6点30分左右,驾驶人陈某驾驶一辆车号为豫S-47029红色骏驰牌旧农用车(车头喷有固始环卫,车门喷有垃圾清运,)在进入山水蓼都西门时,在慢车道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致一女性死亡,事故发生后,驾驶员被警方控制。经交警部门认定驾驶人陈某负全责,并出具了事故责任认定书。
经查,肇事车辆系驾驶人陈某自购的报废车辆,因这辆车未有合格手续,从没有给环卫所、朗洁环卫作业公司、环亮环卫作业公司以及各办事处拉过垃圾,平时靠偷拉小区或个人的建筑垃圾、装修垃圾挣钱。此次车辆上路与环卫所无关。但受害方以车上喷有‘固始环卫’四字为由,要求环卫所承担责任进行赔偿,环卫所已向受害方做过三次解释工作,并要求受害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但受害方拒不接受,反而采用过激行为,用白色条幅封堵爱民路垃圾中转站大门和环卫所大门,导致中转站服务区内的生活垃圾不能及时中转,环卫所车辆和工作人员无法进出,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
对于受害方,我们深表同情,同时我们也希望受害方用理性的方式,运用法律、信访等渠道,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以告慰逝者。
特向关心此事的各位网友作一情况说明,还原事实真相。
固始县公用事业中心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