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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接受宴请,这3人被信阳市纪委通报!

转载 2018/09/20 21:35:44 发布 来源:清风信阳 作者:佚名 37969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查处了一批违规接受宴请问题。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固始县往流镇余棚村支部书记周殿传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7月10日,周殿传违规接受本村预备党员王某安排的请吃,7月19日,违规接受本村群众梅某安排的请吃,调查中还发现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3月,周殿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固始县卫生计生监督局协管科主任杨勇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10月9日,杨勇带队到秀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检查工作,当晚接受秀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宴请,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杨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宴请招待费用由参加人员共同承担。

   平桥区法院法官刘长江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7年,平桥区法院民一庭员额制法官刘长江在办理李志宏、余大荣和信阳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阳三旺置业有限公司房产纠纷执行一案中,先后两次接受当事人吃请,收受当事人礼品,并参与当事人组织的赌博活动。2018年8月,刘长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公务人员不能接受监管服务对象的宴请,这是一条不能触碰的纪律红线。党员干部头脑中应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不该吃的坚决不吃、不该拿的坚决不拿,决不能心存侥幸、以身试纪。

   通报要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采取过硬措施,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强化纪律规矩意识;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以上案发单位,要认真查摆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工作中存在的失职失责问题,立行立改,于9月底前,将以案促改情况逐级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关键少数”,紧盯重点场所,紧盯重要节点,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对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住宅小区等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一桌餐”接受吃请的行为一律“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持续释放违纪必究、执纪必严的信号,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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