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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交警12小时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转载 2018/09/24 19:02:58 发布 来源:罗山交警 作者:佚名 1264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2018年9月23日5时许,指挥中心传来指令:219省道莽潘路口有人被车撞死了,有一辆压人的车跑了。案情重大,接警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将警情向大队领导汇报。

   到达现场后,民警勘查了解到事故情况为:刘某某(确山县刘店镇人)驾驶豫QB79*9号重型自卸货车沿219省道由南向北行驶至莽潘路路口处将步行人孟某上。

   正值中秋节来临之际,此事故造成了不良影响,特别是后车肇事后逃逸的恶劣行径引起群众愤慨。大队长董海生对案件高度重视,要求副大队长林祖斌立即组织人员开展侦破工作,并做好死者亲属的安抚。办案人员卢浩、程荣宝已经连续值班24小时,也顾不上休息继续投入案件侦破工作中。

   林祖斌组织事故处理中队人员分三个小组开展工作。一组接待受害人亲属做好安抚工作,一组通过调查已查获的驾驶员寻找线索,一组排查事发路段及沿途视频卡口寻找嫌疑车。经过大量调取排查沿路监控视频。11时许民警终于锁定一辆牌号为鲁PA80*0的半挂车嫌疑较大,经联系驾驶员说经过事发路段时看到路边有一个装矿泉水瓶子的白色袋子,路上有石头样的物体,他的车骑着石头过去的,他到湖北黄陂在卸货,卸完货愿意到罗山县交警大队配合调查。

   到中午13时许,再联系驾驶员时,驾驶员却辩称说车坏在路上了,无法赶到交警大队。民警分析驾驶员可能有其他想法,事不宜迟,迟则生变,办案民警立即驱车前往黄陂,终于在大广高速公路上大量回家过节的车流中拦截到鲁PA80*0号半挂车。

   通过民警现场勘察车辆,在车辆的车轮胎、挡泥板上找到了附着的血迹及人体组织样物体,肇事驾驶员李辉生面对交警和证据初步交待碾压到物体侥幸认为是石头等物而未停车查看继续驾车离开现场的情况。

   案发后12小时,嫌疑人车俱获,办案民警不顾疲劳,放弃中秋节与家人团聚的时间,带着肇事车返回罗山,一起肇事逃逸案终于告破。夜色中闪烁的警灯昭示着人民警察顽强斗志和捍卫人民利益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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