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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中心城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严控严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助力大气污染防止攻坚战,10月14日上午,固始县公安局组织召开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会议。副局长李璋出席了会议,治安、交警、巡特警、视频、宣传及城区五个派出所(分局)有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李璋副局长指出,自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开展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履职,主动作为,禁燃禁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近段时间以来,我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燃放情况有所反弹,严重干扰了辖区群众的日常生活,影响了大气污染防治,仅10月1日以来,我局就先后查处了11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随后,各单位负责人就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畅谈了感受、存在的问题,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烟花爆竹禁放整治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最后,李璋副局长要求,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是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重要责任,蔡县长也多次就该项工作进行强调。为此,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全面落实各项禁放工作措施。二是要加强部门配合。治安、交警、巡特警、视频、宣传及城区五个派出所(分局)要按照多警种联合执法机制的要求,将烟花爆竹禁放作为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民警在接处警和日常巡逻、执勤中,随时发现、制止、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三是要加大打击力度。在工作中要树立“炮声就是警情”的意识,继续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严格规范办案,强化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四是要营造宣传氛围。要切实发挥宣传教育的警示效用,充分利用电视台、平安固始微博、固始公安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对查处的违规燃放行为公开予以曝光,使开展烟花爆竹禁放的空前力度和坚定决心深入人心,不断提高群众安全防护意识和生态环境保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