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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河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经信阳市物价管理办公室委托,我办决定组织召开潢川县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听证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2018年10月31日上午9点,潢川县春申路春申益民居发投公司三楼会议室(三轮车整治办公室)。
二、 听证会参加人
根据消费者报名情况,消费者参加人按照规定随机选取,其他参加人及参会人员按照规定程序产生。现将听证参加人名单和听证人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参加人(16名):
消费者(7人):安志友、李永萍、李本成、
肖洪海、姚勇、张勇、杨杰
经营者(2人):张光亮、柴晓龙
利益相关方(2人):郭景瑞、杨堔
人大代表(1):陈 伟
政协委员(1):陈海山
相关领域专家(1人):祝学明
政府相关部门(1人):贺强
县消费者协会(1)人:刘政
(二)听证人(4名):
吴建华、张树涛、胡奎、罗超
三、听证方案要点
潢川县污水处理厂服务区域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0.8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特种行业用水以及单位自供水设施取用地下水,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20元/立方米。
四、定价成本监审公开
为提高污水处理费标准调整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按照国家发改委令第7号《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和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改价调〔2017〕757号)要求,现公开《潢川县污水处理定价成本监审报告》(详见潢川县政府网站)。
特此公告。
潢川县物价管理办公室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