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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信阳水源地,坚决严查!信阳公布21项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情况

转载 2018/11/29 12:54:07 发布 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1442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信阳市关于对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交办问题公示

(第三期)


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第192组,于2018年5月19日进驻信阳市开展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84号)信息公开的要求,现将督查组5月24日至6月1日共向信阳市人民政府交办督查25项问题中剩余21项问题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贤山居委会3组4家原居民,生活污水未经处理排入池塘,池塘距离水源地20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居委会3组,原住居民许伏林等4户居民。现已新建两处三级污水收集沉淀池,安装了1台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器,对沉淀后的生活污水再次进行提标处理,不外排。问题已整改。


二、关于信阳市南湾湖水库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信阳市三胜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正在新建一栋两层楼房,准备用于办公和居住,距离水库水面约20米左右,建筑垃圾未收集,如投入使用后生活污水可能会对水库水质造成影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处为原住居民在址上新建房屋。5月25日十三里桥乡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已对其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工。现该建筑已经停工,建筑垃圾已清除,已建污水收集沉淀池。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位于信阳市浉河区十三里桥乡马鞍村九组,距离一级水源地保护区水库20米,有一家正在经营的餐馆,还存在生猪养殖(3头),餐饮、生活、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源地水库。

整改落实情况:该餐馆位于华豫水厂取水口厂房南侧,行政区划属于浉河区十三里桥乡马鞍村九组,当地村民在此搭建临时建筑并经营地锅饭。该农家饭已取缔,临时建筑、猪圈及厕所等都已拆除,并栽植了苗木进行绿化,恢复自然生态。问题已整改到位。


四、位于强湾村龙湾组,有一农家乐已停止经营,农家乐紧邻保护区水库水面停放两艘船,未采取油污分离措施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农家乐位于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强湾村龙湾组,餐饮灶台已拆除,已建成生活污水处理沉淀池,游船已拖离水源保护区。问题已整改。


五、浉河区十三里桥乡何湾村土沟组栗园山庄,有经营的迹象,生活污水、垃圾未有效收集处理处置,距离水源地水库100米左右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浉河区十三里桥乡何湾村土沟组栗园山庄,经营户主是艾泽亮,属原居民,餐饮已取缔,现只居住,目前已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投放垃圾筒,问题已整改。


六、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强湾村杜湾组绿岛山庄,正在经营,餐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用于农田浇地,垃圾未收集随意堆放在水库边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浉河区十三里桥乡强湾村杜湾组绿岛山庄,餐饮已取缔。问题已整改。


七、信阳市游泳运动及水上救护培训基地,位于十三里桥乡,紧邻南湾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水面,现场检查时未经营,但有经营迹象,未发现建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信阳市游泳运动及水上救护培训基地,属违章建筑,已全部拆除,建筑垃圾已清理,问题已整改。


八、浉河区十三里桥乡何湾村2014年由原住居民房改建,废水未经处理排入池塘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浉河区十三里桥乡何湾村,属原居民,餐饮已取缔,现只居住。目前已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配备垃圾桶,问题已整改。


九、河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训练基地,该学校建于1986年,有自备码头一座和六艘救生艇,未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河南省体育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皮划艇训练基地,现已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问题已整改。


十、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1组, “冷五地锅饭”,餐饮、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1组,该点位有一处“冷五地锅饭”,餐饮已取缔,生活污水沉淀收集池已建成,并安装了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器。问题已整改。


十一、警示牌老旧,没有进行维护。

整改落实情况:老旧警示牌已更换。同时,组织对南湾水库一、二级保护区内的各类水源保护辨识标牌进行了排查、维护。问题已整改。


十二、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许老大地锅饭,餐饮、生活废水未收集处理。

整改落实情况: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许老大地锅饭已取缔,生活污水沉淀收集池已建成,并安装了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器。问题已整改。


十三、五谷稻场地锅饭,餐饮、生活废水未处理排入雨水管网。

整改落实情况:五谷稻场地锅饭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地锅饭已取缔,污水已进污水管网。问题已整改。


十四、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原住居民4户,生活污水未收集。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张庆明等4户,目前,生活污水收集设施已建成。问题已整改。


十五、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原住居民2户,距离库区250米,生活污水未收集处理,排入附近池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户主分别是艾德军、艾德思住户,目前已新建生活污水沉淀收集池。问题已整改。


十六、有一座废弃的鱼苗繁育厂房(属国有资产),未拆除。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南湾湖风景区,是信阳市水产良种繁育基地,附属临时建筑设施,现已拆除。问题已整改。


十七、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原住居民4户,其中3户离一级保护区水源地20米,1户距离50米。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后排入保护区水源。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原住居民许伏林等4户居民。现已新建两处三级污水收集沉淀池,对生活污水进行沉淀处理,不外排。同时,又安装了小型一体化污水处理器1台,对沉淀后的污水再次进行提标处理。问题已整改。


十八、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1组原住居民4户,位于取水点1000米内,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入自建池塘,池塘与水库区距离50米,如溢出会影响饮用水水源。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1组,原住居民“许老三等4户”,生活污水沉淀收集池已建成,并安装了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器。问题已整改。


十九、生活污水未收集。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3组,目前已建生活污水收集沉淀设施。问题已整改。


二十、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4组,该处为原住居民,2008年原住居民房改造,生活废水经过化粪池后排入池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4组,已建有多级污水收集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定期抽取外运,确保污水不外排。问题已整改。


二十一、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4组有两家餐饮店,餐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后排入池塘。

整改落实情况:该问题位于贤山街道办事处贤山居委会4组,其中一户住宅(周继良),地锅饭已取缔,因电力通道原因,已签订搬迁协议,房屋已腾空拆除。另一户(赵太顺),地锅饭已取缔,三级生活污水收集沉淀池已建成,定期抽取外运,确保污水不外排。问题已整改。


9月14号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第二轮督导组进驻我市对涉及市级饮用水源地的26个清单问题(含自查问题1个)逐一进行现场复核。截止10月30日,生态环境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督查组第192组检查交办的25个问题及自查1个问题,现已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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