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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全县打击非法盗采河沙专项行动成果,近期,罗山县公安局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对非法盗采河沙行为持续实施重拳打击。
近日,罗山县公安局彭新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某加油站附近有一带挖掘功能的组合车辆,车厢内装满河沙,民警推断这些沙应该是刚刚从河中盗采的,民警立即连人带车带回派出所询问,经调查得知:驾驶员潘某某,本辖区人,该沙是其从辖区某河段中盗采的,潘某某在无采砂许可证情况下将挖来的河沙欲出售给他人获利。当日,彭新派出所又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某组有人在河里挖沙。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发现有人驾驶挖掘机在河道内挖沙,并使用小四轮车将盗采的河砂运送上岸,民警立即上前制止,经调查得知:挖机司机冯某在河道内非法采砂。目前,潘某某与冯某两人均被依法行政拘留。
近期,罗山县公安局定远派出所、周党派出所、东铺派出所也对本辖区内违反禁令盗采河砂的违法行为实施打击,分别依法拘留3人、8人和2人。
下一步,县公安机关将严厉打击盗采河砂违法行为,并持续保持对该类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和零容忍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