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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可奖1万元!我市出台河湖非法采砂举报奖励办法

转载 2018/12/19 12:59:32 发布 来源:信阳日报 作者:佚名 15555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昨日,记者在市水利部门采访时获悉,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河湖保护监督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严厉打击河湖非法采砂行为,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的河湖采砂体制机制。近日,我市出台了《信阳市河湖非法采砂举报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指出,凡属于无河道采砂许可证采砂;不按照河道采砂许可证规定超范围、超深度采砂;在禁采期、禁止采砂作业的时段采砂;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反相关规定运输河砂;对超过许可范围、许可期限采集的河砂进行运输;在违法采砂现场装载河砂;伪造、涂改、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河道采砂许可证;河道非法采砂领域涉黑涉恶以及充当保护伞这8类河湖非法采砂问题均为有奖举报受理范围。


据市河长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方便举办,举报人可通过:


电话、微信、信件、网络等4种方式进行举报。在工作时间,可拨打市河长办监督电话0376-6272118举报;也通过“信阳市河长办”微信公众号举报;或采取快递、挂号信件方式,邮寄到市河长制办公室或市水利局(地址:信阳市浉河区中山南路31号,邮编:464000)进行举报;此外,还可以登陆信阳市水利局官网(http://www.hnxysl.gov.cn)进行“网上举报”。


举报时举报人应提供本人准确联系方式、所举报事项的详细地址、当事人(单位)的准确名称等信息,尽可能同时提供相关的图片、影像资料等。举报信息经过核实、认定之后,对有效举报,市河长办将分4个等级奖励举报人,分别给予1000元、2000元、5000元、1万元的奖励。


为了确保举报人相关利益,市河长办及有关部门会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的,将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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