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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信阳市第二中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双随机抽查情况的通告
根据《2018年信阳市药品化妆品监督检查计划》(信食药监药化监〔2018〕54号)和《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疫苗等药品及化妆品双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信食药监药化监〔2018〕161号)要求,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南原则》等规定,市局组织对信阳市第二中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进行了双随机检查(检查结果详见附件)。
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医疗机构应依法建立健全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依法加强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完善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特此通告
附件:
1.关于对信阳市第二中医院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2.关于对信阳市肛肠医院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3.关于对信阳信钢医院随机抽查情况通报
4.关于对息县中医院随机抽查情况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