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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站违反《反恐法》 固始公安开出2张罚单

转载 2019/01/11 12:27:31 发布 来源:固始县公安局宣传科 作者:佚名 149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近日,固始县公安局结合辖区实际,加大行业场所的清查整治,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1月9日,该局依据《反恐法》对两家加油站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给予处罚,这是该县首次适用《反恐法》对违规销售散装汽油行为开出的罚单。

    1月7日上午,该局蒋集派出所民警在其辖区开展检查行业场所检查,在高桥加油站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加油站未能如实登记散装汽油的销售情况存在安全隐患,该所受案调查后,于1月9日,该局根据《反恐法》相关之规定,依法给予该加油站罚款1800元的处罚。

    1月8日上午,该局南大桥派出所民警在位于辖区开展检查行业场所时,在夏集加油站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加油站员工许某在加油过程中,未能对购买散装汽油人员身份进行实名制登记,存在违规销售现象,该所受案调查后,于1月9日,该局依照《反恐法》相关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许某给予罚款500元的处罚。

    下一步,全县公安机关将围绕涉恐单位加大日常检查频次,加强和规范加油站散装汽油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严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切实堵塞管理漏洞,严防不法分子利用私自购买的汽油实施个人极端行为等违法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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