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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固始4岁女童就诊后离世 事发20余天仍未入土

转载 2019/01/11 13:20:57 发布 来源:大河报 作者:佚名 1425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大雪纷飞,我的孩子却还躺在那儿,家里的老人就睡在冰凉的地上陪着她。这么多天过去了,我们还是没能讨到一个说法。”昨日,固始男子朱某告诉记者。2018年12月30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以《固始4岁女童肚子疼就诊后离世家属质疑医生未做皮试》为题,报道了4岁女童朱艺婷因身体不适前往村卫生室就诊,输液几分钟后出现异常反应,后转往固始县妇幼保健院医治无效去世。事发20余天,女童尸体仍停放在村卫生室。家属称因家庭贫困,无力支付孩子的鉴定费用,并质疑固始县卫计委应出面协调。对此,信阳市卫计委表示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现场:女童离世20余天仍停放在卫生室

 

     昨日,记者在固始县沙河铺镇莲塘村卫生室见到,卫生室的玻璃门紧锁。院子里,朱艺婷的尸体仍停放在冰棺里。冰棺一头摆放着朱艺婷生前的照片。照片里,朱艺婷咧嘴笑着看向一边。墙边的几个花圈渐渐被纷飞的大雪遮盖。

 

    事发之后,朱某称一家人一直未能女儿的死要到说法。家里的老人心痛不已,寒冬里,就这样睡在地上陪着孩子。

 

    质疑:孩子异常死亡多日 县卫计委无作为

 

    “事发之后,我去了派出所、信访办等多个部门。去卫计委的次数最多,但是也最让我感到气愤。出了这样的事情,卫计委难道不该出面组织调查吗?”朱某称,其从公安机关、信访部门及律师处了解到,发生此类事情,卫计委应出面协调处理。

 

    根据朱某提供的一份录音显示,面对朱某的质疑,固始县卫计委一工作人员多次解释称:“我们没有资质进行死亡鉴定,我们鉴定的结果法院也不会采信。我们的职责是告诉你们途径,告诉你们怎么解决。我们只能指导你们怎么走。”

 

    此外,录音中,该工作人员还表示:“医疗事故归我们管。未进行相关鉴定之前,此事只能称为‘医疗纠纷’。你们拿到尸检报告之后才能委托我们进行医疗事故鉴定。”

 

    “卫计委不愿意出面协调。我每次问他们管不管,他们不说不管,但是又没有实际作为。”朱某告诉记者。

 

    进展:协商未达成一致

 

    12月18日,朱艺婷死亡后,莲塘村卫生室大门紧锁。朱某称多方寻找,他们找到了卫生室医生沈开智的家。

 

    “沈开智提出给我14万元赔偿,但是不承认他有责任。我觉得小孩养这么大,现在像卖白菜一样,我没有同意他的赔偿。”朱某表示。

 

    随后,记者采访了莲塘村卫生室医生沈开智。沈开智表示,不存在14万元赔偿这个情况,希望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市卫计委: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引导解决医疗纠纷

 

    记者从朱某提供的贫困户精准扶贫明白卡上见到,朱某一家因病致贫。“我父亲脑梗多年,母亲也常年有病。我自己腿摔伤了,一直没有工作。家庭贫困,我实在无力承担鉴定费用。”朱某告诉记者,没有死亡鉴定,公安机关不立案,卫计委也不管,女儿的尸体也无法入土。

 

    针对此事,记者联系了信阳市卫计委。医政科负责人王德强告诉记者,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双方自愿协商、申请人民调解、申请行政调解、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等来解决。

 

    “医生必须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说明去做,否则就涉及到违规。如果违规行为导致严重后果,那么相应的处理就会很重,所以做尸检确定死因是至关重要的。关于尸检经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没有明确规定谁负责,可以双方协商。“王德强告诉记者。

 

    固始县卫计委是否应该出来主持这个事情?针对朱某的质疑,王德强表示,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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