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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明港“2.8”交通事故情况续报

转载 大洋洋2019/02/10 20:44:06 发布 来源:明港镇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1501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107国道明港"2.8”交通事故情况续报


区政府:

   2019年2月8日下午15时许,在107国道明港南山段,一出租车(牌号为豫ST196*)和面包车(牌号为豫SJ1J0*)迎面相撞,造成两车受损,车内8人受伤。现将截止8日23时处置救治情况报告如下:

   目前,通报网监、宣传部门关注,伤者已分别在信阳市中心医院、信钢医院和平桥区中医院三家医院接受检查和治疗,住院观察,现场交通秩序恢复正常,事故调查正在开展中。23时许明港镇党委书记带领交警和医疗人员深入医院看望慰问伤者,要求全力进行抢救治疗,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恶劣天气应对,强化安全生产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现将截止23时伤者信息及伤情救治情况报告如下:

   豫ST196*东风雪铁龙出租车共乘坐5人,驾驶人为冀*,持A2驾驶证,男,44岁,平桥区明港人,右侧肋骨多发骨折、血气.胸,正在信阳市中心医院接受治疗,生命体征暂稳定;

   乘坐人米福*,男,19岁,平桥区邢集镇人,左侧额部局部骨折畸形,额骨颅底骨折,手术已结束,正在抢救中;

   乘坐人黄玉*,女,36岁,罗山县灵山镇人,左肱骨骨折,胸部闭合性损伤,生命体征稳定;

   乘坐人高*,男,20岁,浉河区游河乡人,右侧胫骨粉碎性骨折,面部多发挫伤,生命体征稳定;

   乘坐人米双*,男,15岁,平桥区邢集镇人,鼻骨骨折,面部多发挫伤,生命体征稳定。

   豫SJ1J0*东风面包车共乘坐3人,系-家三口,驾驶人为余连*,持C1D驾驶证,男,45岁,平桥区查山乡人,急性创伤失血性休克,腹部闭合性损伤(脾破裂) , 手术已结束,正在抢救中,生命体征暂稳定;

   乘坐人赵永*系其妻子,女,44岁,平桥区查山乡人,左侧骨盆骨折,颅脑损伤,胸部多发性肋骨骨折,生命体征稳定;

   乘坐人余莉*系其女儿,女,20岁,平桥区查山乡人,颈部外伤,观察治疗中。


特此报告。


明港镇人民政府


二O-九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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