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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加强社会诚信机制建设,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之规定,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关于胡光华申请兰波民间借贷一案,于2012年4月9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兰波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执行人兰波身份及相关信息:
兰波,男,1976年12月16日出生,汉族,住新县苏河镇夏店村夏店组。公民身份证号码:413029197612163112。现外出务工,下落不明。
希望知晓上述被执行人兰波下落的公民向本院提供线索。如提供线索准确,本院根据提供的线索将兰波拘留至本院,申请人自愿向举报人酬谢3000元。
举报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话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
举报电话:0376-6367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