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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举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啦!

转载 2019/02/16 12:41:15 发布 来源:信阳公安 作者:佚名 1351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鼓励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近日,信阳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开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有奖举报的通告》。小伙伴们一起来看看吧:

  举报内容

  本市范围内的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公安机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或6520346。

  举报要求

  举报人在举报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奖励标准

  举报非法生产、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案值金额10%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万元,案值金额以价格认定机构的认定结论为准;举报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对举报人予以2000元奖励。

  举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

  1.所举报的线索办案部门已经发现或者正在侦办的;

  2.所举报的线索是举报人在履行工作职责中发现的,或者是通过上述人员获取的;

  3.举报线索信息不详,无法查证的;

  4.举报人拒不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无法核实被奖励人的;

  对同一涉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的举报只奖励一次,同一违法行为被多人或者多次举报的,只奖励第一名有效举报人,以受理部门接到有效举报的时间先后顺序为准。

  奖励领取方式

  举报人应在接到领取奖励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信阳市公安局领取奖金;委托他人办理的,受委托人需提供委托书和双方有效身份证件,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通告由信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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