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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说酒驾不安全易出事故,的确不假,近日,信阳潢川就发生一起男子醉酒后驾车,在潢川火车站追尾一辆停放在广场上小型汽车的交通事故。
2019年2月18日15时许,王某学(男,52岁,河南省潢川县人,C1驾驶证)酒后驾驶车号为豫S3B5**的小型汽车行驶至潢川县火车站广场时,追尾一辆停放在广场上的小型汽车,幸运的是王某学当时已经到达目的地,车速不高,事故仅两车损坏,未造成人员伤亡。由于事故发生在火车站,辖区东城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在查验王某学的驾驶证时,就发现其脸色微红,满身酒气,有酒驾嫌疑。随后交警赶到,经对其酒精含量吹气测试,测试结果为237mg/100ml,超出醉驾标准,涉嫌醉驾。后抽取其体内静脉血液送检,经信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鉴定所出具的【2019】第370号血醇检验报告单载明:王某学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256.87mg/100ml,王某学已属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
据王某学称,当日中午他在开发区一朋友家吃饭,三人喝了一瓶白酒,自己喝有三两,下午想着喝酒已经过去一个多小时应该没事了,就独自驾车回家,没想到发生了交通事故,还被查出醉驾,真是后悔不已。
此起交通事故,王某学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观察不细,操作不当,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目前,王某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潢川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当今,酒后驾车已成为道路交通的“杀手”,不少酒后驾车者因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选择酒后驾车上路,最后酿成惨祸,信阳潢川交警提示:珍爱生命,远离酒驾,安全是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