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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农村信用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家胜庭审现场!

投稿 2019/03/09 20:43:45 发布 来源:商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 17185 阅读 0 评论 29 点赞

“作为一名党培养教育多年的国有银行负责人,降低了自我要求,在利益诱惑面前,放松了应有的警惕,坠入万劫不复的犯罪深渊,给企业带来了损失、给社会带来了损害、给家庭造成了劫难,我愧对组织的培养,愧对领导、同事、家人、朋友,我真诚地认罪、悔罪。”这是3月8日商城县人民法院庭审现场中浉河区农村信用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家胜在法庭最后陈述中所作的忏悔。

被告人当庭认罪,深深忏悔

3月8日上午,由信阳市监委调查的浉河区农村信用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王家胜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在商城县人民法院审理。商城县纪委监委组织本县20余家金融单位负责人参加庭审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商城县20余家金融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

王家胜,曾任商城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被调查前任浉河区农村信用社原党委书记、理事长,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61万元,并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或唆使他人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3200万元,应当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庭审现场,公诉人指控被告人王家胜的犯罪行为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如实供述,并在最后陈述中对自己的贪腐行为进行了真诚忏悔。

2个多小时的庭审,清晰地还原了被告人从一名国有商业银行领导干部走向违法犯罪的全过程。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眼目睹昔日的领导、同事站在被告席上的忏悔,听一听被判处的刑期,算一算贪腐的政治账、经济账、亲情账,让旁听人员深受教育和震撼。

商城县法院庭审现场

“这种‘到现场’‘零距离’‘全景式’的警示教育具有针对性、震慑力,给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生动的警示教育课。我们要深刻剖析这一违法案例,对照反思、汲取教训、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知敬畏、受警醒、守底线。”一名参加旁听的银行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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