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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男子在信阳盗猎300只野鸟,逃走路上被抓获!

投稿 2019/03/10 18:29:20 发布 来源:泉语风声m 作者: 14137 阅读 0 评论 14 点赞

3月7日上午,信阳市罗山县公安交警大队灵山中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牌号为鄂KA**82的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该车看到前方有警车巡逻时,便立刻减速欲掉头,民警迅速采取措施上前拦停并准备检查该车,就在此时,在副驾驶乘坐的人突然拉开车门逃窜,执勤人员立刻将该车及车上人员进行控制。执勤民警将驾驶员及车辆控制后,当后车厢门被打开时,刹时间一股刺鼻的气味扑面而来,4只装满各种鸟类的大网袋和一些捕鸟工具赫然出现在民警眼前。经清点,该车共违法装载不同品种的野生鸟类共300余只,且有部分鸟类已经受伤死亡。

经民警询问,驾驶员交代其叫吴某元,湖北省孝感人,他知道毗邻的河南省罗山县南部乡镇属于山区,野生动物资源丰富,便打起歪主意,伙同他人携带捕鸟工具驱车来到这里,捕捉到大量野生鸟类准备贩卖给他人从中牟利,当他们收获不少正欲“满载而归”时,路遇巡逻警车,做贼心虚想掉头逃跑,结果还是被民警查获。随后,执勤交警将案件移交给当地森林公安做进一步处理。

林业部门相关人士介绍,此次信阳罗山交警查获的野生鸟类有八哥、丝光椋鸟、灰椋鸟等,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三有”是有益的、有重大经济作用的、有重大研究价值的,这种野生动物是不可以捕捉和贩卖的。

目前,吴某因涉嫌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猎被依法刑事拘留,其捕猎的数百只野生鸟类劫后余生,全部被放归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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