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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查处两起焚烧秸秆案件

投稿 2019/03/11 15:10:27 发布 来源:光山广播电视台 作者: 14000 阅读 0 评论 30 点赞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春季秸秆禁烧工作的紧急通知》。


  然而,焚烧秸秆、荒草、垃圾等现象在部分乡镇(街区)时有发生。近日,县禁烧办联合有关乡镇(街区)查处了两起焚烧秸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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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8日,县“蓝天卫士”监控中心发现十里镇有一处监控点发生疑似火情,接报后,十里镇应急分队会同县禁烧办巡查人员一起赶往现场处置,十里派出所也立即组织民警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调查,十里镇十里村村民陈某清在自家地块的田埂上焚烧荒草,违反了禁止燃烧相关规定,十里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谈话,并处以拘留3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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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9日,泼陂河镇接到县主要领导预警的通知,泼陂河镇主要负责同志立即带领镇应急分队会同县禁烧办巡查人员进行排查,排查发现该镇曾围孜村有一处着火点。经查,是该村黄围孜村民组郭某秀燃烧自家菜园的杂草,引发周边区域着火。泼陂河派出所依据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训诫谈话,并处以拘留4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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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禁烧办负责同志指出,当前我县正值春耕时期,全县已进入春季秸秆禁烧时段,严禁焚烧农作物秸秆、荒草、垃圾。清明节很快也要到来,要实行文明祭祀。县禁烧办和各乡镇(街区)将对重点区域实行重点防范,对违反禁烧相关规定的,将进行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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