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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后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为何不赔偿?回应:私下交易土地违法!

原创 2019/05/15 18:36:17 发布 来源:看信阳网 作者: 28033 阅读 0 评论 58 点赞

核心提示:有公证书在手的土地被政府征用,一分钱也不赔偿?回应称:私下交易土地违法,公证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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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政府征用土地不赔一分钱

“2011年,我和村民潘XX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购买了河南省固始县城郊乡六里庙社区吴大塘居民组土地,并在固始县公证处做了公证(2011 固证民字第7373号)。”村民告诉看信阳网,“然而,在固始县政府棚户区改造工程中将我们公证的土地征用,不赔偿一分钱!我们强烈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赔偿我们的土地款或给我们置换相同面积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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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己购买的土地被政府征用,要求按国家规定赔偿,或置换土地,这样的要求过份吗?”村民气愤地告诉看信阳网,“可是,他们却强占我们的土地,不赔一分钱!”

回应:私下交易土地违法,公证无效

随后,看信阳网联系固始县六里庙支书,就此事支书回应称:村民反映的情况我们知道,土地属于私买私卖不合法,建议他们向法院起诉解决赔偿问题。

“他们的土地属于私买私卖,虽然他们有公证书,但是土地属于集体土地,不属于国有土地,不能私买私卖。”支书告诉看信阳网,“私买私卖土地属于违法行为,集体土地不能买卖,我们目前对这件事也很头痛。”

“像这种违法行为,公证人员怎么可以给他做公证书?应该属于无效!”支书告诉看信阳网,“建议村民走法律程序,法院判我们赔村民多少,我们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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