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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森警解救青蛙3000余只

转载 惠惠2019/06/12 09:49:17 发布 来源:新县森林公安局 作者: 15100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夏天是青蛙活动最活跃的季节。然而,受食用野味陋习的影响,夏季也是捕杀和贩卖青蛙的高发期。6月10日,新县森林公安就查处了一起非法运输青蛙案,放生青蛙3000余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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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0时,新县森林公安局接一外埠电话举报,称有一辆从周口发往武汉、车牌尾号为2658的大巴车装有大量青蛙,途经大广高速新县段。得知这一信息,新县森林公安局即刻组织干警赶赴大广高速豫鄂站布控,在高速公路交警及路政部门的支持和配配合下,14时08分将该车截获。当场在其行李箱内查出十余只泡沫塑料箱,内藏大量青蛙活体。车主、司机及联系货主对这批货物均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执法民警立即将这批青蛙扣留,并将承运人带离高速接受询问调查。

据调查,这批货物由大广高速周口站装车托运,运费200元,至武汉收费站有一商贩接货。经清点,这批青蛙共计269斤,3000余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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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傍晚,县森林公安干警与县野保站工作人员一起,将这批青蛙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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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青蛙属两栖动物,是蚊子及农作物多种害虫的天敌。作为“三有动物”,青蛙是禁止捕杀的保护动物。但日常生活中,不少人把青蛙肉当做野味补品或美味佳肴,导致一些不法分子大肆捕杀,捕杀必然会破坏自然界生态平衡。另外,食用那些没经过正规检验检疫的动物,极易引发食源性疾病。


在此新县森林公安干警呼吁:摒弃陋习,倡树饮食文明新风尚,不捕杀、不经营、不食用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从餐桌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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