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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滨发生4起三轮车亡人事故,出行必须注意!

转载 信阳吧2019/08/21 21:59:06 发布 来源:淮滨论坛头条 作者: 15921 阅读 0 评论 12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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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初以来,淮滨县交警大队进一步加大了对三轮车的严格管理工作,在一些主要道路实行了禁行措施。但由于三轮车购买量不断增加,以至出现三轮电动车、农用三轮车交通事故呈多发势头,严重地影响了道路交通安全。据统计,仅6至8月中旬,该县就发生4起三轮车亡人事故,且事故发生后,这些驾驶人均逃离现场。

事故一、6月5日晚21时许,驾驶员王某某驾驶“鼎力”牌三轮电动车,沿立城大道由南向北行驶至与淮河大道与立城大道交叉口南侧时,因当晚雨势较大,又没有开车灯,致其撞到行人蔡某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在不到24小时的时间,交警就将肇事人王某某抓获。

事故二、7月6日晚18时50分许,李某某驾驶农用三轮车由西向东行驶至固城乡马庄村路口(固城粮管所路口)右转弯时,与王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该车乘坐人黄某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某受伤。李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后被民警抓获。

事故三、7月11日9时10分许,周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新里镇孙香铺村路口南侧路段从左侧超越同向行驶李某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时,不慎发生碰撞,造成李某某及三轮电动车乘坐人丁某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周某某驾驶三轮摩托车逃逸。后被民警抓获。

事故四、8月16日晚20时许,王某某驾驶红色“南方”牌四轮电动车沿金谷春大道由西向东行驶至王家岗乡郑营农贸市场时,由于观察不周,撞到行人梁某某(于次日5时抢救无效死亡)。后王某某驾车逃离现场。办案民警很快便将其抓获归案。

从上述4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看,均系无牌无证三轮车。事故发生后,这4起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均在很短的时间内被交警抓获归案,等待他们的都将是法律的重罚。

在此,淮滨公安交警提醒三轮车驾驶人注意:一、三轮车主首先应按照道路交通法规,依法办理各种证照;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应第一时间施救伤者和配合交警调查,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奉劝那些发生事故后逃离现场,且抱有侥幸心理的驾驶人,一旦逃离现场,交警将全力侦破,并予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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