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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干部作风提升“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白店乡骆响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林国光、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敦福虚报套取补助资金问题进行严肃查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白店乡骆响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林国光和村党支部副书记李敦福,在2016年、2017年精准扶贫、土地确权等工作中,采用虚列张某某等16人用工补助的手段,从乡财政套取补助资金共计54045元,其中部分用于该村精准扶贫工作用餐费用和贫困户“小五改”支出。案发后,二人将剩余13160.7元上交乡财政。林国光、李敦福虚报套取补助资金,违反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林国光、李敦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涉农项目补助资金是落实惠农政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保障,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少数党员干部法纪意识淡漠,胆大妄为,将涉农项目补助资金视为“唐僧肉”,利用手中“微权力”虚报套取,与民争利,侵害了群众利益,影响了惠民政策落实,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时刻自警自律,严守纪律“红线”,廉洁履行职责,依纪依法用好涉农项目补助资金,切实发挥项目效益,保障党中央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让广大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
“利剑行动”专项行动组将持续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聚焦问题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仍不知悔改、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例一律通报曝光,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最后一公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