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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杀人焚尸案二审!死者家属发声:拒绝赔偿,望判处死刑.

转载 惠惠2019/11/08 14:58:19 发布 来源:大河信阳 作者: 17548 阅读 0 评论 28 点赞

近日,记者从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11月5日上午,河南高院对“撞伤老太假装送医杀人焚尸”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河南高院主审法官在庭上表示,鉴于本案案情重大,将提交本院审判委员会研究后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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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2018年3月23日,河南省光山县男子曾某武驾车外出时,将67岁老太太方某秀撞伤,因当时街上有目击群众,曾某武佯装将方某秀扶上车送医院救治。随后,曾某武驾车带着方某秀来到一条偏僻的山路上,将受伤的方某秀强行推下车,用路边的石头、车上的钝器击打方某秀头部,直至其死亡,后将方某秀的尸体推到路边的水沟,浇上汽油,焚尸灭迹。2019年5月,河南省信阳市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曾某武死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曾某武提出上诉。

记者致电被害人儿子赵志明。赵志明告诉记者,“二审判决时,被告人曾某武一直辩解称过失致人死亡,曾某武称将我母亲推到路边的水沟时,我母亲还有轻微的哄哄声,还未死亡,自己并非故意杀人。这不是狡辩吗?”

记者注意到,在一审判决书中提到,法医学尸体检验意见书说明,受害人的死亡原因不清,但不排除受害人在损伤的基础上,因头部被袄子包裹致口、鼻腔被堵,引起机械性窒息而死亡的可能。“这就成了曾某武及其辩护律师在二审当庭狡辩的依据,企图以此来掩饰自己故意杀人的行为。”赵志明称,不管曾某武在用石头行凶前,被害人是否已经死亡,都掩盖不了他故意杀人的动机,这点控方律师也对此进行反驳。

“一审过后,曾某武的家属一直托人找我们进行协商,希望进行赔偿。但不管是我的家人还是我自己,肯定是不同意的。曾某武的犯罪行为太残忍了,不仅杀害了我的母亲,还进行焚尸。希望法院能够维持一审判决,判处曾某武死刑。”赵志明直言。

来源:大河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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