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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法院:先予执行八百万 农民工兄弟笑开颜

转载 2020/01/22 14:19:29 发布 来源:固始法院 作者: 17752 阅读 0 评论 8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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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月21日下午,五位农民工代表从固始法院领取先予执行款800万元,五位农民工代表领款后,仍然不愿意离开法院,他们强烈要求见到固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镇林,送上两面鲜红的锦旗,并递交感谢信以表达感激之情。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2010年7月,原告石某、李某等六人借用山东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淮滨至固始高速公里一标段,该工程于2012年10月竣工并交付使用,但被告河南某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豫淮项目部拖欠工程款3000余万元未付。2018年6月,原告石某、李某等六人在长期催要欠款未果的情况下,将河南某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豫淮项目部、山东某公路工程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原公司已进入破产程序)等诉至固始法院,诉讼过程中,因山东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提出管辖权异议、涉案工程需进行造价鉴定等原因导致法院一直不能结案。

案件由固始法院民二庭庭长聂士峰审理。聂士峰多次组织开庭,对案件事实进行认真梳理,确保对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在内的各方当事人的诉求事实进行充分查明。同时,聂士峰还约谈被告负责人,对其宣讲法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使被告从对抗法庭到自愿如实提交其持有的详尽施工资料,愿意尊重法律,积极配合法院查明案件事实。聂士峰本着对各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不辞辛苦,顶着严寒,冒雨驱车近200公里到达工程所在地,组织鉴定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各方当事人进行现场勘验。聂士峰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深深感动了农民工兄弟和案件的各个被告。

春节将近,聂士峰考虑到该欠款中的绝大多数款项系拖欠农民工工资,于2020年1月10日通知各方当事人来到法院协商先予执行,经过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各方当事人均同意先予执行800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被告河南某公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豫淮项目部经向有关领导汇报后,经多方筹措资金,终于将先予执行的800万元汇入法院账户,五位农民工代表从法院领取现金支票后,一再向办案法官表示感谢,并纷纷表示:“今年这个年我们好过多了”。

在感谢信中,五位农民工代表动情地写道,“咱固始人民法院情系老百姓、为民的情怀让我们农民工兄弟深深地体会到咱人民的好法官在践行习总书记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做出的辛苦付出,深深地感受到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秉持的公平与正义,深深地感受到咱固始县人民法院就是我们老百姓的包青天。深深地感谢固始县人民法院让我们不再奔波流泪、不再担惊受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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