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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县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外摆摊点服务
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支持餐饮、商场、文化、旅游、家政等生活服务业恢复发展,推动线上线下融合”的指示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和消防通道,不阻碍交通、不侵害他人利益、不噪音扰民、不污染环境,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洁卫生等工作前提下,先行开放以下区域,暂时允许进行外摆摊点服务。现将具体位置及经管时段道告如下:
1.黄柏山南路和谐小区段(上午6:00-12:00,下午17: 00-19: 00);
2.紫云山庄门口(上午6:00-12:00,下午17:00-19: 00);
3.防讯路(上午6:00-9:00,下午15:00-20 00);
4.花园路北段与崇福大道交叉口(上午4:00-6: 00) ;
5. 西亚门口修理电动车便民服务点(上午9:00-夜晚21:00) ;
6.南关路口修鞋摊点(上午8:00-下午19::00);
7.西正街口(夜晚21:00-第二天凌晨3:00);
8.西亚步行街西侧(夜晚21:00-第二天凌晨1:00);
9.锦尚名城西侧;雍华府路;三和阳光城东广场;西苑小区门口;和谐小区2期许记酒楼门口;迎春台小区门口附近;紫云山小区门口临时市场;滨河小区西侧;崇福大道西段碧水明珠门口,9个时令水果销售点(上午6:00-12:00,下午17:00-21:00) ;
10.文昌街夜市经营区(锦尚名城南侧,东至金穗路,西至黄柏山路,夜晚19:00后)。
临时摊点及出店经营户应服从辖区办事处及城管执法人员的管理,做到有序摆放,文明经营。同时,要负责销售点周边卫生,不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做到人走地净。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解释工作由商城县城管局负责。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