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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这些人事任职

转载 2020/06/29 12:49:20 发布 来源:信阳晚报 作者: 19842 阅读 0 评论 17 点赞

6月29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职事项,名单如下:

决定任命:

李征同志为信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批准任命:

曾春丽同志为潢川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海同志为固始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宋刚同志为息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建新同志为淮滨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杨炳辉同志为光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郭宇同志为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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