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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教育局公告!严查有偿补课,举报电话公布!

原创 2020/08/01 09:03:59 发布 来源:固始县教体局 作者: 38352 阅读 0 评论 23 点赞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严禁中小学校

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根据教育部印发的《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于2020年6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全县开展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对照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我县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治理范围

全县范围内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

三、治理内容: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2.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3.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提供学生信息;

4.严禁中小学校出租、出借校舍和场地等资源给教师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行为;

5.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6.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

7.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8.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时间为2020年6月24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20年6月24日---2020年7月1日)

1.成立固始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泽光任组长,教体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蔡黎明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招办主任张卫兵任办公室主任。各单位、各学校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本单位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2、教体局在电视台发布《固始县教体局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通告》,同时,播放滚动字幕进行宣传。各单位要迅速行动,通过组织召开全体教师大会、师德培训会等形式,认真学习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固始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精神,使广大校长和教师进一步理解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要求,进一步认识从事有偿补课的危害性及其后果,进一步增强杜绝有偿补课的自觉性。要将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省教育厅《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通知》等作为师德培训的必修内容,记入教师培训学时。同时,各中心校、局属各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要开展签订《固始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从事有偿补课承诺书》(附件2)活动,加强师德教育。

3.各学校要通过发放《关于抵制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播放《拒绝有偿补课,共话孩子成长》宣传教育短片等方式,利用校园宣传、媒体公告、网络以及班级、家长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向社会与家长大力宣传,并要公开举报方式,在学校设立举报箱,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群众监督举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20年7月2日---2020年7月5日)

1.各单位要在广泛学习宣传的基础上,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对学生和家长进行问卷调查等形式,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排查本单位及教师是否存在有偿补课行为。

2.按照“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单位和教师加强教育引导,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并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对有禁不止、继续从事有偿补课的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三)集中治理阶段(2020年7月6日---2020年12月31日)

1.县教体局将把治理有偿补课纳入对各单位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纳入专项督导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其结果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并实行“一票否决”制。重点检查学校对《规定》精神的落实情况,包括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情况、学校的具体措施及要求、举报事项的查处等情况。

2.县教体局对通过相关渠道反映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信息,将实行直查、快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反响强烈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四)总结评估阶段 

此项工作将长期进行,每学期进行总结评估。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果,并建立健全治理工作长效机制,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是深入解决“四风”问题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强化治理,明确责任,坚决反对和制止有偿补课行为,着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高素质专业化中小学教师队伍。

(二)加大宣教力度

1.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组织在职教师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规范处理办法》,并把宣传治理有偿补课作为常态,始终保持有利于治理的舆论态势和氛围。同时借助学习宣传“固始最美教师”等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积极引导广大教师立德树人,自觉拒绝有偿补课行为。

2.结合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班队会等,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不要盲目让子女参加各种补习班、兴趣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取得广大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三)严格管理监督

1.各中小学校长是学校师德建设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要切实担负起教育和监管本校教师的责任与义务,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并加强对教师从教行为的管理。

2.各校要把落实严禁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规定作为日常头等大事来抓,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学校校级领导亲自带队开展专项检查工作,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教师管理体系和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社会广泛参与的治理有偿补课监督体系,通过制度化的管理考核和经常化的明察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有偿补课行为的管理监督。同时,各学校要积极配合相关单位对学校周边培训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四)依规从严处理

1.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教师管理办法,对参与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应要求其立即自行停止有偿补课行为,及时退还相关费用,并依法依规、果断有力、及时有效地作出相应处理。

2.对于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以及打击报复不参与有偿补课学生等严重违纪、败坏师德的行为要重点查办,实行“零容忍”,将在职教师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师德考核、职务评审、岗位聘用、评优评先等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3.对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行为,一经查实,严格按照《固始县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视情节轻重,对所涉及在职教师予以通报、约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处理。同时追究其所在学校监管责任,视情节轻重,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予以通报、约谈、组织处理、党纪政务处分,直至撤职处理。

(五)相关要求

1、《固始县在职中小学教师拒绝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附件2)与在职教师签订,《关于抵制有偿补课致家长的一封信》(附件3)收到家长回执后,由单位自行保管,县教体局将组织检查《承诺书》签订和《一封信》发放情况。

2、各单位组织开展的学习相关严禁有偿补课规定情况总结与各单位签订的《固始县中小学校禁止参加有偿补课承诺书》(附件1)、单位自查自纠报告请于2020年7月15日前报县教体局监察室。

县教体局监督举报电话:

监察室电话:0376-4605927

信保科电话:0376-4605227

师训科电话:0376-4606892

固始县教育体育局

2020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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