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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砂石集散中心生产加工对外公开承包权的公告
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新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全资公司(新政〔2018〕89号),成立于2018年9月。为保证新县建筑市场砂石料供应,提高砂石料质量,下辖企业砂石集散中心年产机制砂100万吨生产加工项目对外进行公开承包权,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砂石集散中心生产加工对外公开承包权
二、项目地点:
新县产业集聚区九龙岭工业园内
三、承包经营期:叁年
四、报名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经营范围必须具有生产加工;同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报名保证金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12月8日下午17:00时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未能取得承包权的报名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由我公司以银行转账方式自动退还给报名人。
五、报名日期:
2020年11月23日至2020年12月8日。
六、取得承包权后承包方需交纳生产加工保证金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小写:1500000.00元)于签订承包合同前3日内交齐。承包期内第一年退还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0000.00元),第二年退还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0000.00元),第三年退还人民币伍拾万元(小写500000.00元)。
七、承包方取得承包权后生产线职工食宿自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3939775265
地址:新县香山湖管理区香山湖国土所一楼自然公司办公室
九、报名保证金汇款账户:
开户名称: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原银行新县支行
银行帐号:411535010190015101
汇款请注明:砂石集散中心承包权报名保证金
新县自然资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