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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理过贷款,为什会被纳入个人征信黑名单?
讲述:身在外地,却在老家淮滨农商行“被贷款”
2020年11月份,身在浙江嘉兴的小刘准备贷款买车,查询征信才发现自己名下有一笔13年前2万元的贷款没有偿还,如今自己已被纳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黑名单,无法办理贷款。
“2008年我已经出来工作了,根本不在淮滨。个人征信显示,贷款产生的银行是淮滨县农商银行。”小刘告诉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自己通过淮滨县农商银行进一步查询,了解这笔贷款产生于淮滨县农商银行三空桥支行。
(淮滨农商银行)
(贷款发生地为淮滨县农商银行)
通过小刘向东方今报·猛犸新闻发来的个人征信报告,可见该笔贷款金额为2万元,产生于2008年7月8日,2009年1月8日到期。目前已是“呆账”(经济领域术语,是指已过偿付期限,经催讨尚不能收回,长期处于呆滞状态,有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款项)状态。
(小刘的个人征信显示有贷款年份与金额)
(贷款期限、金额)
小刘表示,经过进一步了解,该笔贷款的实际用款人是自己的一个亲戚,而担保人是三空桥支行原工作人员,现已退休。“我理解不了,为什么我本人不在场,我没有亲自确认,就可以产生贷款,银行的监管体系呢?”小刘说。
小刘说,发现自己征信有不良记录之后,已经多次与淮滨县农商银行交涉,要求尽快把自己的个人征信恢复正常。而银行方面的答复一直是在办理,却不见实质进展。
回应: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近期就着手处理
对于小刘在淮滨县农商银行三空桥支行“被贷款”的事,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采访了该支行负责人程行长。
“当事人说我们不负责任?这件事对我来讲是‘擦屁股’的事,前面人干的工作留下的问题不管了,我到这里工作,问题就推给我了。我这两头做工作。”程行长说。
程行长解释,办理这件事,一方面需要原经办人员签字,把案件移交给机关,由公安机关追偿债务。另一方面,处理当事人小刘的个人征信问题,需要由县农商行向市农信社申报,市农信社再向省农村信用社申报。
对于小刘“被贷款”的原因,程行长回应,做这个调查是该行内部的事。程行长坦言,多年前这种情况比较多,因为当时在法律意识、制度管理等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
“申请恢复当事人的个人征信,需要两个月时间。”程行长表示,该笔贷款的经办人目前正在郑州,近期就会回淮滨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