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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商城法院上石桥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为15名农民工成功讨薪。
2017年,王某组织江某、阮某等15人为其承包的商城县某办公楼项目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王某应付给15名农民工的劳务工资款迟迟未发,经结算,其中少则4000余元,多则10万余元。民工们多次催要,王某一直未能给付。自2019年开始,15位农民工先后向多个部门反映问题,但一直未能达到理想效果。无奈之下只能将王某诉至法院。
上石桥人民法庭孙治国法官承办了该案,坚持诉调并行理念,一方面引导被告主动承担责任,向其阐明恶意欠薪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不断安抚15名原告的不满情绪,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经过多次协商调解,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被告王某与15名农民工握手言和,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案件顺利办结。拿到盖有法院印章的调解书时,民工兄弟杨某激动地握着孙法官的手说:“俺们的辛苦钱终于有盼头了,孙法官真帮俺们办了一件大实事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