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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三年讨薪无果,潢川法院出手了!

转载 大洋洋2021/05/12 11:28:20 发布 来源:潢川县人民法院 作者: 705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潢川法院立足审判职能,迅速部署、全力推动,大力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从群众角度出发,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近日,潢川法院执行局依法为7名农民工兄弟执行工资款12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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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某等七名农民工兄弟是淮滨县人,2019年,七人在马某的介绍下到赵某承包的某工程项目中务工,工程完工后经结算收到部分劳务费,剩余12万元报酬经多次催要迟迟未见给付。2020年1月,双方因讨薪发生冲突,经辖区所在派出所出警后调解,又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依旧未见成效。讨薪遇阻的七人想到找法院解决问题,潢川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马某、赵某履行清偿义务,该项目发包方某公司对工程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几方被告未能履行生效判决。今年3月,该七案转至执行程序,通过分案系统,随机分案至王磊、许振威团队承办。

进入执行程序后,两执行团队紧密协作,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财产信息进行查询,仅发现被执行人名下8000余元存款,案件承办人立即依法扣划至执行专户。但扣划财产不足以支付未清偿劳动报酬,承办法官多次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被执行人释明利害、催促履行,并到项目发包方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经过细致耐心的工作,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表示履行全部义务的一半。案件有了进展,承办法官没有懈怠,为了让农民工兄弟尽快拿到工资款,继续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但被执行人声称没有支付能力拒不偿付。因其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执行人员对其作出拘留决定书,拟将其送拘。赵某这才慌了神,当即表示联系发包公司,以作出保证书的形式,请求公司代为履行剩余款项,该公司表示同意。后经多次联系、督促,该公司终于于劳动节前一天将执行款汇入执行专户。

执行人员立即通知申请人来领款,得知自己这么快就能领到血汗钱,各申请人无比激动,特意带着锦旗从淮滨赶来向执行人员表示感谢。

本案的顺利执结,既解决了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也是此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的突出体现,更是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迈进的体现。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潢川法院注重将学习教育成果运用到服务大局、情系群众的具体行动上,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等系列活动,立足审判执行,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此次快速执结该案件正是我院推进教育成果转化的日常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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