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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限充5元电费!

转载 大洋洋2021/07/24 16:05:54 发布 来源:信阳时间 作者: 2241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平桥区象城九龙苑物业限冲5元电费。天气炎热,空调都不敢开,随时停电。物业强制收水电公摊费300元每年,不交公摊费就拒收物业费,以未交物业费为由限制冲水电费。

打市长热线是平桥区房管局协调处理,电话03763710586,姓王的工作人员,一会解释水电公摊是替电业局和自来水公司收取的,一会解释是路灯照明。

高层物业费1.1元,加水电公摊费,比恒大名都的1.2元还贵。要求查收费依据,王某很积极查询,事后王某却说物业中标标案的收费信息我无权知道。

找了平桥法院和社区工作人员协调,物业说业主自己只交5元电费。

物业光收钱不干事,很多业主大热天不敢开空调,随时停电。天气炎热,请领导协调限制充电费的事情。哪怕只给冲20也行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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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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