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谢绍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谢绍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转载 大洋洋2021/09/14 09:46:25 发布 来源:商城县人民政府 作者: 483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商城县人民政府关于谢绍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处、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谢绍传同志任商城县商务中心区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商城县中心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邵家国同志任商城县商务中心区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商城县中心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  伟同志任商城县商务中心区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商城县中心商务区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李  健同志任商城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任庭明同志商城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职务;

免去芦  新同志商城县盐业管理局(盐业公司)副局长(副经理)职务。

                      2021年6月29日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