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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浉河旁某单位“别墅”对外出租,租金金额成迷!

转载 大洋洋2021/09/16 10:22:45 发布 来源:今报信阳 作者: 634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浉河管理处这套像别墅一样的办公用房,建了十多年了,现在对外出租谋利符合政策吗?”近日,位于浉河北岸一号橡胶坝附近的一套二层红顶建筑,因为有企业开始使用,引起了附近住户的质疑。对此,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进行了探访。

9月15日上午9点左右,位于信阳市体育场南门,浉河北岸一号橡胶坝附近,一栋红顶的两层建筑东侧停放了三四辆私家车。而该建筑的玻璃门外,没有任何花盆和招牌。走近透过玻璃门,可见内部有人办公,前台背景墙体上写着信阳某某文化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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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浉河管理处已出租的配套用房)

经记者询问,工作人员介绍该处系从浉河管理处租用的,其他细节则没有再透露。

随后,记者来到同样在浉河北岸的信阳浉河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情况可以向办公室熊主任了解。

“这个租金都是交给市财政的,我还有事,有空再说。”10点16分,因为熊主任没在办公室,记者打通了他的电话。

就在记者给熊主任打完电话半个小时后,一自称是记者去过的红顶房子里某某文化公司工作人员联系记者,表示只是租用了部分区域,还有其他区域依然是浉河管理处在使用。该工作人员问记者是否方便见面,以便他们具体介绍情况。记者表示,如果电话里可以说清,就不用见面了。随后记者提出了该房子的租金、租用面积等疑问,该工作人员则表示自己不了解。

11点06分,大象新闻·东方今报记者第二次致电熊主任,他介绍该建筑原系浉河管理处的配套用房,建成至今已有十多年时间,主要用于方便管理一号橡胶坝、园林和绿植等,也是最近才租赁给该传媒公司的。关于记者提到的出租面积、租金金额等,熊主任说他下午到办公室再查。

关于办公用房对外租赁有哪些具体要求,记者查到了自2019年12月18日起施行的《河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要求,闲置办公用房出租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招租,租金收益按照非税收入有关规定管理。

当日下午3点半,记者再次就上述问题咨询熊主任,得到的回复是正在开会。随后,记者以短信形式列举了想要了解的问题,如该处红顶的办公配套用房是否有规划建设手续、传媒公司租赁的面积、租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招租的等。截止记者发稿前未收到任何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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