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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被开除公职...

转载 大洋洋2021/10/13 14:57:11 发布 来源:中共固始县纪委 作者: 1641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固始县近年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

酒驾醉驾问题查处情况

近年来,我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禁而不绝,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为进一步严肃党风党纪,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纪法观念、规矩意识,现将近年来我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查处情况通报如下:

2018年以来,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受到党政纪处分162人,其中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20人次,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5人次,受到其他处分37人次。从查处的数量上看,2018年处分54人,2019年处分35人,2020年处分21人,2021年1-9月份处分52人;从查处的群体上看,涉及普通党员71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46人,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人,农村基层组织干部7人,分别占比43.8%、28.4%、23.5%、4.3%。我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形势依然严峻,增量未能得到有效遏制,普通党员、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三类人员已成为酒驾醉驾的易发多发高发群体。

以上问题表明,

一是我县一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党纪法规意识淡漠,自律能力弱化,面对纪法红线,仍然心存侥幸、不知敬畏;

二是“吃喝风”“酒文化”依然盛行,个别干部热衷迎来送往、贪恋酒桌牌局,防止“四风”问题回潮反弹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三是一些党组织警示教育力度不够、标准不高,未能做到“治未病”“防未然”。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反映的不仅仅是违法问题,更是纪律问题、作风问题、形象问题。全县上下一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和把握酒驾醉驾问题的危害性,坚决杜绝酒驾醉驾行为的发生,努力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进一步提升作风建设效能。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法纪观念。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引以为鉴,汲取深刻教训,多思酒驾醉驾对个人、家庭、单位、社会之害,算好政治账、亲情账、经济账、名誉账。要增强自律意识,摒弃侥幸心理和特权思想,恪守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两把“戒尺”,始终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时刻自警自省自律,慎独慎微慎行,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维护党纪法规的尊严,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压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把警示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对近年来本单位本系统发生的酒驾醉驾案件开展好以案促改工作。10月底前,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三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酒驾醉驾相关纪法规定培训及知识测试,签署一张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组织一次主题警示教育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教育引导,确保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守住生活戒线、远离纪律红线、不碰法律底线。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班子成员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要关心、关注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三、明确纪律规矩,严肃执纪问责。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与公安职责部门衔接,进一步畅通相关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顶风违纪者“零容忍”,既查处酒驾醉驾问题本身,又注重挖掘酒驾醉驾背后隐藏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请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同时对酒驾醉驾不查处、不立案、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将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酒后驾驶公车、同一单位发生多起酒驾醉驾以及领导班子成员酒驾醉驾的,将严肃追究单位党组织及主要领导的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中共固始县纪委

2021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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