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信阳一公司拖欠72人工资被刑事立案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信阳一公司拖欠72人工资被刑事立案

转载 大洋洋2021/11/23 17:48:09 发布 来源: 作者: 592 阅读 0 评论 4 点赞

“我真正认识到了自己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我已经全部支付了工人工资,希望检察机关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淮滨县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上,犯罪嫌疑人肖某由衷表示。

1.jpg

据悉,河南省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淮滨分公司负责人肖某,因公司经营不善,造成亏损。后肖某公司停止营业,拖欠简某等72名工人2019年7月和8月的工资共计140442元。肖某给每名工人出具欠条,承诺于2020年5月1日之前归还。之后肖某离开淮滨逃避支付工人工资,与相关人员失去联系。2020年11月,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河南省某服装服饰有限公司以及淮滨分公司邮寄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淮滨分公司在七日之内,支付简某等72名工人工资,肖某收到后仍未支付。2020年12月,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该案移交至淮滨县公安局。淮滨县公安局在2021年1月6日立案。2021年10月18日,淮滨县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淮滨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经认真审查认为,2021年4月,肖某亲属已将拖欠的简某等72人工资共计140442元全部支付到位。简某等人出具了谅解书且不存在赔偿事项,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刑事处罚;肖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肖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真诚悔罪、认罪认罚,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可拟作不起诉处理。

2.jpg

近日,为公平公正处理该案,淮滨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了公开听证会,邀请了部分市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律师等代表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该案的检察官首先就案件认定的事实、法律适用等情况进行了充分说明,并依法阐述了拟对肖某作不起诉的法律依据和理由。随后,各听证员充分发表了意见和建议,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该院在审查认定的事实和充分听取听证员意见的基础上,于次日对肖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向其进行了宣布。

“感谢检察院对我做的不起诉决定,我保证今后一定不再做违规违法的事情,积极努力创业,争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听到不起诉决定后,肖某真诚悔过。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