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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山县人民法院惠企利民十七条措施

转载 大洋洋2021/11/23 18:01:12 发布 来源:罗山法院 作者: 373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罗山县人民法院惠企利民十七条措施

1. 切实落实“12368热线一号通”工作服务规范,全面提升法院诉讼服务水平。咨询、查询(案件、执行、信访、送达、调解)案件信息、预约办理、联系法官等可拨打12368热线。

2. 协调相关部门(机构)等监督落实价格公示制度,指导各律所做好律师收费标准上墙公示。

3. 加快办理涉企民商案件,降低审理平均耗时。开辟涉企民商案件受理“绿色通道”,对所有涉企民商案件进行标注。涉企案件分案后5日内安排开庭,能够即时合议的,庭审结束后立即合议。在判决意见形成后,承办人应在3日内制作文书,5日内宣判并完成送达。承办人庭前要吃透案情、准确把握庭审焦点,提高一次庭审成功率,严格限制延期开庭次数和事由,延期开庭不超过两次。一审涉企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时间在不超过48天(全省平均48.21天)的基础上,尽可能缩短,上诉移送时间不超过25天。

4. 提升涉企案件信息化应用程度,加强智慧法院建设。

(1)各员额法官使用电子送达平台方式要多样(如诉讼服务网、短信、电子邮件等);(2)电子送达次数、网上开庭次数达到上级法院及本院考核标准要求(3)建立健全集约送达工作机制,运用“河南法院集中送达平台”,以电子送达为基础、直接送达为辅助、邮政送达为补充、公告送达为兜底。

5. 提升涉企案件办理信息公开率。把好案件数据录入源头,立案时在系统中对涉企案件进行标记,准确录入一审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并对上诉案件的相关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有效公开案件信息的基础性工作。能够公开审理且不存在與情风险的案件,以“庭审直播为原则,不直播为例外”。直播完成好的,记入年度考核,予以相应奖励。做好裁判文书上网查漏补缺工作,因新系统功能的局限,暂时无法统计,但已经列入上级法院年度考核。各庭室组织员额法官对应上网未上网,应公开未公开的文书进行自查,并进行网上公开。

6. 提高涉企案件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有效做好案件甄别,切实提高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执行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发起线上查控,以有效提高网络查控期限内发起率,立案后三日内完成案件转移,执行人员接到申请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书,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报告财产令、“一案一账号”使用规定等。接受案件十日内启动传统查控,并于启动之日起三十日内完成,所有查控财产必须尽快启动财产处置程序,在确认财产处置参考价后十日内启动拍卖程序,案款三十日内发放完毕,涉企案件75日内结案。

7.安排专人集中负责扣押财产的登记、管理、询价、上拍等工作,提升涉企案件网拍成交率。

8. 降低涉企案件终本时长。统一执行案件尺度,建立健全繁简分流机制,简案快执,繁案精执,降低首次执行案件结案用时,严格落实省院关于终本案件规定,对于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及时终本。

9. 降低涉企当事人诉讼成本。严格按照《人民法院诉讼费管理办法》收取诉讼费用(诉讼费、保全费),对经营困难的企业可以实施减免诉讼费措施,依法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办理执行费的减、缓、免手续。提高司法确认案件结案率,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

10. 建立“企业+政法”座谈会制度。制定座谈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实地走访民营企业等形式听取企业呼声意见,帮助企业解难纡困。

11. 开展“千名干警进企业”活动。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全院干警包企业到人,走访全县“万人助万企”395家企业和项目单位,发放《征求意见表》,征集企业对政法机关服务企业的意见呼声,建立调查清单和台账,就有关意见建议提出针对性强、具有可行性的整改措施和改良方案,及时将改进结果反馈给企业。

12. 开展社会全面巡逻防控。安排巡逻车辆及人员在主要干道、重点区域、重点时段开展巡逻防控,提高见警率、见巡率、管事率。

13. 重点打击金融、市场流通等领域内犯罪。加快办理金融领域内犯罪案件,缩短案件审理用时,提高该类案件庭审公开率、裁判文书上网率。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提高办案效率。加大司法投入力度,合理配置办案人员,以不断提升办案质量。转变审理方式及思维方式,做到以案促改,以案促保,不仅针对案件本身求真务实,还要考虑到营商环境整体的社会效益,实现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

14. 对干警进行执法执纪作风“大排查”、“大体检”,提升办理涉企案件质量,提升干警自身素质。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督查,对损害企业利益的各类执法司法行为实行“零容忍”,从严追究有关干警责任。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一次优化营商环境“两条例”知识测试活动。

15. 定期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向企业宣传政法机关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力度和决心,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16.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氛围。利用网络平台、LED显示屏、宣传页等宣传方式,面向社会宣传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举措,公布涉企权益保护投诉举报方式,宣传亲商护商典型案例。

17. 开通并公布企业监督举报专用电话为:0376-6362568。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构建公平公正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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