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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财政局推进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原创 大洋洋2022/11/25 13:04:51 发布 来源:信阳市财政局 作者: 318 阅读 0 评论 1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市财政局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是要求采购人完善内控管理机制。要求采购人完善采购事项内部决策机制,建立政府采购事项集体研究、合法性审查和内部会商相结合的议事决策机制,决策过程要形成完整记录;要求采购单位严格落实无预算不采购,要求采购人要做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在启动采购活动前,要确保资金落实,采购单位无预算、无资金不得采购。

二是要求采购单位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要求采购单位切实做好采购需求管理,采购人要认真开展采购需求调查,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建立包括本单位采购、财务、业务、监督等内部机构参与的采购需求审查工作机制,确保采购需求合法、合规;要求采购单位统筹安排采购计划实施,采购人要根据项目实施要求,充分考虑采购意向公开、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活动准备、法定采购时效及其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进行的各种因素,统筹时间安排,提前准备,缩短周期,合理安排采购实施计划,提高采购效率。

三是要求采购单位依法依规管理采购过程。要求采购单位严格采购信息发布审核,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强化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审查工作;加强采购项目过程管理,采购人自主选择采购代理机构,不因为委托代理而转移采购人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应依法编制或确认采购文件,并对招标采购文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要开展绩效自评,要通过对项目资金节约率、投标家数、中标企业是否为中小微企业、竞争是否充分、是否实现采购目标、问题原因、改进措施等进行自评自查。

四是要求采购单位依法妥善处理采购纠纷。要求采购人及时答复询问和质疑,采购人应当健全政府采购询问、质疑答复机制,加强与质疑供应商的沟通,把好争议处理第一关。认真倾听供应商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尽量将矛盾和纠纷化解在初始状态。针对质疑问题认真研究,答复有理有据,避免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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