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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在外父老乡亲们:
当前,国内疫情呈现多点散发、局部多发态势,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疫情防控的“二十条优化措施”,切实保障返乡群众和全县人民身体健康,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返乡前要提前三天报备。若您计划从外地返乡,请提前三天向居住地社区(村)报备,返回时,要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配合落实分类管控措施。省外及省内有本土疫情发生的来返(罗)人员,实行“落地检”。
近7日内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落实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四次核酸检测(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期间本人及共同居住人员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来访,核酸检测由社区(村)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近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落实3天居家健康监测和三天两检(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健康码颜色,如出现“黄、红”码,立即向社区(村)、单位报告。
如有身体不适,要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对不按规定报备,不服从管控措施、不配合流调工作,不按时参加核酸检测,故意瞒报、谎报个人行程和健康状况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广大返乡人员以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疫情防控义务,共同筑牢全县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祝大家学习、工作、生活顺利,万事如意,幸福安康!
罗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