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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始县发布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转载 大洋洋2022/12/07 11:33:00 发布 来源:固始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作者: 345 阅读 0 评论 5 点赞

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的通告

(2022年68号)

为全面、准确、完整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即日起优化调整我县防控措施如下:

1.市域外来(返)固人员须提前报备,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抵固后实行“落地检”。进入宾馆、酒店等具备留宿功能的场所,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进入医疗机构需落实扫场所码、测体温、戴口罩,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对于急危重症患者,医疗机构不得因无核酸结果拒诊或延误救治,可在紧急救治同时进行新冠抗原或核酸采样检测。3岁以下婴幼儿可免于核酸查验,仅查验陪诊人员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住院患者和陪护人员核酸检测的要求不变。

3.乘坐县内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其他公共场所,科学佩戴口罩、扫场所码、健康码绿码、测温,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实行封闭管理的场所从其规定。群众购买“四类”药品(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和抗原检测试剂,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登记有关信息。

4.保留一定数量的常态化核酸采样点,实行“愿检尽检”,满足出行人员需要。

5.符合条件的群众尽快接种疫苗,60岁以上人群“应接尽接”,进一步巩固人群免疫屏障。广大群众要继续加强自我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当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以上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下一步将根据国家政策和疫情形势变化,持续优化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固始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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