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潢川县2022年第四轮电子消费券的公告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 / 信阳县区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潢川县2022年第四轮电子消费券的公告

原创 大洋洋2022/12/08 10:31:18 发布 来源:潢川县商务局 作者: 317 阅读 0 评论 7 点赞

为进一步扩大我县消费规模,活跃消费市场,满足群众消费需求。我县将于2022年12月7日开始组织开展2022年政府消费券第四轮发放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消费券总金额及发放时间

  商超、家电、手机消费券发放时间为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9日,优惠券有效期3天。

  二、消费券类型及使用标准

  发放家电消费券200元券100张,消费满1000元及以上可使用;400元券150张,消费满2000元及以上可使用;600元券300张,消费满3000元及以上可使用。

  发放手机消费券200元券150张,消费满1000元及以上可使用;400元券150张,消费满2000元及以上可使用;600元券230张,消费满3000元及以上可使用(仅用于国产手机)。

  发商超消费券20元券2000张,消费满100元及以上可使用;40元券1000张,消费满200元及以上可使用;60元券6500张,消费满600元及以上可使用。

  三、适用人群

  所有在潢人员(包括外地来潢人员)。

  四、参与商户范围

  详情名单见建行生活APP潢川消费券主题页面。

  五、领券及使用方式

  1.消费者在手机上下载建行生活APP,注册登录后,进入首页“潢川县消费券专区”界面;

  2.在活动开始后,用户进入抢券主界面即可抢券,抢券成功后,可直接进入“建行生活首页-我的票券”进行查询;

  3.商超、家电、手机消费券领取者在建行生活优惠券包查询并确认收到政府发放的消费券后,前往指定商家进行消费,通过优惠券点击去使用,选择门店进行付款,或是通过建行生活扫一扫,扫描商家建行收款码支付,进行消费券满减核销使用,消费券不可转赠。

  六、消费券使用规则

  自领取之日起生效。商超、家电、手机类消费券每人每轮限领各1张,数量有限,先到先得;消费券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可在指定商家使用,每次消费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已领取但过期未使用的消费券,系统将作废收回,重新发放。领取的消费券,可与平台促消费活动、实体商家提供的打折优惠活动叠加使用,在活动结束后仍未使用的消费券将收回,视核销情况发放第二批消费券。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潢川县商务局所有。

  咨询电话:0376-6766981

  潢川县商务局

  2022年12月6日

已有0人点赞

1.jpg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