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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潢川县机关事业单位“雁归计划”人才回归工程实施方案(试行)》要求,按照报名、资格审核、确定岗位等程序,经研究,确定第三批拟回归人员9名(教师6人,医生1名,县直事业单位人员2人)。现将拟回归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和问题,请向潢川县机关事业单位“雁归计划”人才回归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监督举报电话:0376-6805757,0376-3008759
潢川县“雁归计划”第三批拟回归人员公示
潢川县机关事业单位“雁归计划”人才
回归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