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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援助5000元!罗山困难家庭大病患者援助申报开始

转载 大洋洋2023/05/26 11:11:17 发布 来源:罗山县慈善总会 作者: 297 阅读 0 评论 6 点赞

罗山县慈善总会

2023年度在全县开展对困难家庭的大病患者援助活动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光荣传统,发挥慈善事业在第三次分配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巩固我县脱贫攻坚成果,以慈善力量助力乡村振兴。县慈善总会整合救助资源,按照年度工作救助项目安排,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家庭困难的大病患者慈善援助活动。

一、援助对象及条件

因患重特大疾病造成家庭困难的全县范围内的干部职工、困难群众均可申请。

具体要求:

1、所患疾病纳入河南省医保范围内的重特大疾病病种。

2、当年合理医疗费个人自费部分在5万元以上的。

3、符合上述条件且2023年1月1日-2023年11月30日前个人实际负担合理医疗费用(医疗总费用减去医保报销商业保险报销、各种救助金等)超5万元以上的。患者本人为低保户、监测户、残疾人、特困人员(五保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享有国家救助政策的困难群众优先;实际个人自费部分金额较高的大病患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患者优先。

二、援助名额及标准

1、全县援助60名大病患者;

2、每人一次性援助5000元,共计30万元。

三、援助程序

认为符合大病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向县慈善总会提出申请。若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申请。申请救助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申请表(注明本人的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照片、联系方式、患病的时间和病情、家庭住址、家庭经济状况);(见附件)

2、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

3、申请需经所在乡镇(街道)审查、并签署意见;

4、申请援助的大病患者须向县慈善总会提交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首页,2023年以来的医疗费用票据原件和医保结算单原件(如复印件需加盖医保部门公章)。

四、时间安排

本项援助活动止于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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