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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旬老人危房改造款得而复失,村支书:按规定执行

转载 2017/09/23 13:30:24 发布 来源: 作者:佚名 791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9月23日,网友向本网爆料,河南省固始县丰港乡姚圩村南庄村民组80岁老人的4500元危房改造重建款,在发放三个月后有被当地的村支书要了回去。
    河南省固始县丰港乡姚圩村南庄村民组80岁老人祝泽香(身份证号4130261938062xxxx.)和张玉珍(身份证号41302619380525xxxx.)2016年12月份因为危房改造重建收到乡政府补贴房款4500元,过三个月后,该村支部书记霍某某手机号: 155xxxx6555又将4500元房屋补助款全部要了回去,后来房子未建,两位80岁老人现在仍住在漏雨的危房里。据了解老人也没有亨受到贫困户待遇,老人只有一个女儿,外嫁他乡且身体有病经济条件也不算好。据了解:9月21日,固始县委书记曲尚英到丰港乡姚圩村检查指导工作。
    接到投诉后,小编与固始县丰港乡姚圩村的霍支书取得了联系。霍支书说:“我已经知道老人的女儿把这件事发到了网上。但是,事情并不像她说的那样,老人有三个女儿,二个就在本村,一个嫁到了外面。去年发放补贴房款后,乡里又查到了他有个女儿在县里有房子,他不具备享受这次危房改造重建补贴的条件。把钱收回来也不是我个人收的,那是上面的要求。我当时收钱给他们打的有收条,这4500元钱也是按照国家的指定账户打回去了,打款的手续我们都有。”
    小编提出疑问:老人住的房子从图片和视频来看,确实已经破旧不堪,属于危房?住在里面是有安全隐患的?


霍支书肯定了这一点“老人的房子确实属于危房,可是今年危房改造补贴还没有呀。昨天下午乡里开会已经开始统计了。


    小编查阅了这方面的资料


    2017农村危房改造政策


    申请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以户为单位,由农户提出申请,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
    2. 属于农村危房摸底调查统计在册的危房户

3. 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


    下面这几种情况,则是不在补助对象之列的。
    1、已在其他宅基地上修建新房的
    2、其子女已经在城里买过房子的
    3、没有宅基地的
    4、没有房屋产权证的
    5、住房拥挤,需要分户的
    6、不属于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其他贫困户任意一种类型的。

    以2017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来看,祝泽香老人的女儿如果在县里已经购买了房子,那老人就不在补助对象之列,可是老人住的房子已是危房,希望当地领导能给予帮助协调,解决老人的实际问题,以免放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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