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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出台招商引资考评奖励办法 创新招商机制

转载 2017/10/11 11:42:49 发布 来源:信阳晚报 作者:佚名 923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为主动把握和引领开放招商新常态,进一步创新开放招商机制,发挥目标引领和激励带动作用,营造政府主导、各界参与、全员招商的浓厚氛围,市委、市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信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信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

      据介绍,《信阳市招商引资工作考核评价办法》结合新形势和新实际,按照内容更加直观、方法更加具体量化、操作性更强、结果运用更有力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开放招商考评体系,旨在推动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更好发挥招商引资主力军作用,合力提升全市招商引资的规模、质量和效果。

      在考评方式上,采取月通报、半年讲评和年终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月通报,就是将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签约招商项目合同总投资额,实际利用省外、境外资金情况进行排名通报;半年讲评,就是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上半年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导,对上报的重点签约招商项目落实情况进行实地察看,召开专题讲评会,先进县(区)在会上作典型发言,落后县(区)作表态性发言,市领导对各地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点评;年终考评,就是每年年底对各县(区)、管理区(开发区)招商引资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对排名前三的县(区)和排名前二的管理区(开发区)报请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奖励。

      在奖励办法上,主要参照《信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相关标准制定。

      其中,对年度考核排名前三的县(区)、前两名的管理区(开发区),市委、市政府予以通报表彰,授予“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县区(单位)”称号;对在招商引资和引进落实重大项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按组织程序进行记功,并作为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信阳市招商引资项目引荐人奖励办法》是借鉴吸收先进地市经验做法,并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多部门充分研究、反复论证制定的,旨在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旨在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引进更多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财政贡献大的工业项目和高成长性产业项目落户信阳。

      据介绍,这两个招商引资政策文件的出台,体现出市委、市政府推进开放招商的重视态度和坚强决心,必将引领我市招商引资向新的更高水平迈进。这两项政策中,《评价办法》将发挥“指挥棒”作用,促进各县(区)、各单位更好履职尽责、多做贡献;《奖励办法》将释放“动力源”功能,凝聚招商引资最广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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