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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30多个养殖场及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转载 2017/12/11 22:11:16 发布 来源:光山微视 作者:佚名 9552 阅读 0 评论 1 点赞

    按照《光山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近日,我县紫水街道、泼陂河镇、南向店乡等乡镇办事处与县水利、畜牧、住建、环保、公安、林业、国土等部门采取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对影响潢河(官渡河)、泼河水库、五岳水库等河流、水库水源污染和河道安全的养殖场及其它建筑予以拆除。

    我县河流水库众多,水资源丰富,在满足全县农业灌溉,服务农村经济发展,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用水需求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河段污染、河道区间开发超出河道的生态承载能力及影响河道安全等情况。自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2017年6月河南省出台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以来,我县将加强全县水资源保护和治理力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贯彻和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内容。

    县紫水街道在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中,将依法拆除影响潢河(官渡河)水源污染的紫水段北岸的10家养猪场、2家养鸡养鸭场作为2017河长制工作的重点,自9月中下旬以来,在通过现场清查、细致的思想工作、下发拆除通知书和实施停水停电等工作的前提下,会同县相关部门先后采取6次联合执法行动,已对12家养殖场中的11家依法实施了彻底拆除,对1家华英鸭养殖场进行了关停。

    近日,泼陂河镇针对潢河泼陂河镇蔡围孜河段出现的私自在河中筑堤的情况,现场召开了由县直相关部门、县镇河长办和镇村干部参加的现场会,重点强调该建筑对沿河两岸群众汛期安全造成的影响,通过各方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使业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行为,并积极配合镇村的拆除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该堤坝的拆除任务。

    南向店、殷棚、泼陂河等乡镇,会同县畜牧局、环保局等部门,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五岳、泼河水库岸边的18个养殖场,罗陈乡饮用水出水口附近的1个养殖场依法进行了拆除。

    通过各类执法行动,共拆除河流、水库岸边的养殖场和违法违规建筑31处,关停养殖场1处,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实现我县河湖 “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的河长制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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