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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4日,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发布文章《执行攻坚,在拂晓出击!》12月12日清晨5点40分,温度-1℃,信阳市平桥区法院大院里,提前约好的“小伙伴们”已经整装待发。天色未亮,车灯已明,30名执行干警分五组十台车辆从大门鱼贯而出,开启了今天又一轮“抓赖之行”。
我看到后非常激动,平桥区法院的“小伙子”们终于要抓“老赖”了!可是,我在2013年在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判决胜诉后((2012)平民初字第1627号 民事裁定书),败诉方陈同军拒绝执行法律判决。如此“老懒”为何“小伙子”们不去抓?还是抓不住?
5年前,我就向平桥区法院提交了申请材料请求平桥区法院强制执行,但是败诉方陈同军使用各种手段逃避执行,当起了“老赖”。直至今日,我还有一万多元的补偿款没有拿到。
陈同军为信阳市平桥区明港镇自来水公司法人。试问,一个自来水公司法人就能在法院判决面前拒不执行,当起“老赖”。请问法律尊严何在!
年底即将到来,许多农名工兄弟又会遇到要钱难的问题,法律是农名工们维权的第一武器。作为司法单位,希望不要把工作停留在表面,应利用手中的权利真真切切的把案件做细,做透。这样才能让“老赖”无处可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