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贴吧 / 信阳市五岳集团以年租金2.2元/亩租林地近两千亩,光山县殷棚乡政府涉嫌送人情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 #光山吧#信阳市五岳集团以年租金2.2元/亩租林地近两千亩,光山县殷棚乡政府涉嫌送人情

    2018/08/10 17:21:01 发布89521 浏览0 回复0 点赞
管理

帖子:4

精华:0

注册:0001/01/01 00:00:00

天涯论坛 > 天涯杂谈 [我要发帖]

转载

信阳市五岳集团以年租金2.2元/亩租林地近两千亩,光山县殷棚乡政府涉嫌送人情

 

楼主:茶乡小妹儿4Lv 4 时间:2018-02-09 16:59:03 点击:6199 回复:3

冲榜守护脱水打赏看楼主设置

  河南信阳五岳集团以年租金2.2元/亩租林地近两千亩,殷棚乡政府涉嫌送人情
  

  【核心提示】:

  日前,本报收到一封来自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殷棚乡大蔡洼村民组村民代表的投诉控告信。来信反映:光山县殷棚乡政府弄虚作假违规办理林权证,导致村集体资产流失,五岳集团租用林地近2000亩,50年,每亩每年租金仅2元多,简直是天方夜谭。

  
  
  

  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殷棚乡是一个林业大乡,所辖长安村大蔡洼村民组是老苏区,在五岳水库边缘,是一个边远山区移民村民组,33戸,共164人,原有林地近干亩,老百姓靠山吃饭。公元1973年,县政府行文划拔一片林山给该村民组,以解决群众温饱。1975年,牢山公社(现在的殷棚乡)林业工作站、村委会和村民组三方协调,用文字合约形式约定,将林山栽经济作物林,约定三方四四二分成。村民有了收益,逐渐解决了温饱问题,内心非常感激党和政府。

  2002年,殷棚乡政府在村民不知晓的情况下,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办理林权证,并将林地(含林场)870亩(合同上写的是1600亩,实际占用的有2000多亩)转包给光山县南向店人胡镇,使用期50年,租金共22.8万元人民币(含原林地的所有林木),乡政府分给村民1.5万元人民币,村民认为这是欺骗行为,违规违法,导致集体资产流失,没有领取。

  2002年,村民组完成了政府布置退耕还林任务,可退耕还林款被胡镇与林业局相关人员变相领走(长安村委会证明)。

  

  2010年11月,村民组与这片林山相邻树木被胡镇手下方波盗伐,并用铲车,挖机挖土掩埋树桩。经查明破坏退耕还林土地四亩,杨树320余棵,木材材积60余立方。(原始破坏林木照片)

  从2003年起,村民先后向村,乡,县政府上访近百次,背着行李在县政府门口静坐,政府多次许诺解决,却一直不解决,直到中纪委关注,才匆匆结论,让村民走法律途径解决。

  
  
  

  2017年,村民组向新县人民法庭递交了诉讼书,可又被驳回,要村民找县政府确权,看似正确,实则是踢皮球,忽悠老百姓。

  【采访调查】:

  接到控告信,记者于2018年1月25日驱车来到光山县殷棚乡大蔡洼村民组,在村民代表的陪同下绕乡政府转包的林地(含水库、林场)转了一圈,偌大的山林少说也有2000多亩。在山林中的洼地上散布着几十户人家,由于临近老房子的路面比较难走,我们只好把车停在路边,步行到村庄。走在泥泞的道路上,目光所及大都是一座座尖顶灰瓦房,有几处房屋已经严重破损,有部分坍塌,听村民代表说这是几家特困户,平时的生活靠大家伙帮衬,但却不是精准扶贫对象,为此,这几户也找到了村、乡,但没有结果。

  

  听说记者来访,在家的村民都围拢上来,向我们讲述他们的亲身经历。老队长含着眼泪说:我们祖祖辈辈靠山吃饭,原来的政府想办法让我们填饱肚子,帮助我们开山种树,而后来的政府却把我们的老田祖业卖了,2000多亩啊,卖了50年,租金才22万8,至今我们一分钱没拿到。我们愧对祖宗,愧对子孙呀!村民们纷纷指正:乡政府办林权证的所有证明手续都是假的,材料上的签字(手印、盖章)都是其他人代办的,他们根本不知晓。

  

  记者通阅了由村民代表提供的有关殷棚乡政府办林权证和有关村民信访以及法院判决等相关材料。其中的《林权登记申请表》中写到:申请人(法人代表)胡镇,林地所有权人:殷棚乡政府(小地名:大蔡洼),林地使用权:胡镇,确权面积:870亩,其中的接界人签名的长安村委会金维福和其他勘测人签名的熊从安,但在备注上金维福和熊从安分别于2017年7月4日和7月5日注明以上名字不是本人所签。在《森林、林木、林地四至范围图上》有熊从安的签名,但熊从安于2017年7月7日证明不是本人所签。在光山县林业局出示的《公示》中,村民李本开的签名也不是本人签的(本人证明),尤其是《林地发包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表》中的签字、手印或印章中,绝大部分人证明不是本人所签(摁或盖)的。就这样,在村民一概不知的情况下,林业确权证却一路绿灯办了下来。须知林权证上盖有县、乡、村三级的公章和相关负责人的签字呀!

  村民们信访要求殷棚乡政府终止林地转包合同,停止侵权,要回老田祖业。对此,殷棚乡党委、政府的处理意见是:1、依据原国家土地局【1995】国土【籍】字第26号文件《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连续使用其他农民集体的土地已满二十年的,应视为现使用者所有,对信访人要求殷棚乡政府归还大洼村民组林地和多年经济收益的诉求无政策法律依据,不予支持,维持现状。2、如有异议,建议县职能部门申请林地权属确认或走司法诉讼途径。3、殷棚乡政府积极帮助蔡洼村民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业生产和支柱产业,早日脱贫致富。

  然而,事实上,根据村民提供的原始合同证件证实:1973年4月6日,原南店乡公社长安大队蔡洼小队黄花塘冲修建一座寄养大规格鱼种的库池,经县、公社、大队、小队负责同志和水库单位共同商量达成协议:因建库占用小队面积,将蔡洼附近的林场所有的天、地、山(除中间的茶叶外)全部划为蔡洼小队所有。1985年8月11日殷棚村(甲方)与蔡洼生产队余仲荣(乙方)签订了一份《合同书》:殷棚村于1975年由劳山公社统一领导,在长安大蔡洼小队土地上建一个杉木林点,现已10年,经殷棚乡同意,转包给林业专业户,采伐比例为四四二分成,即每采伐10棵树,甲方4棵、乙方4棵、乡政府2棵,乙方包括地皮在内。从1975年到1995年,都是按以上比例分成。自1995年以后,该林地全部归大洼村村民组所有,村民组将该林地分片分给了全组每户村民。2002年6月7日殷棚乡政府再未告知、未经大蔡洼村民组组长和村民同意的情况下,与胡镇为法定代表人的《信阳豫镇土石方施工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光山县殷棚乡长安林场转让合同》,然后于2008年10月10日通过伪造相关手续向光山县林业局提出办理林权证申请,而殷棚乡政府在没有进行实地调查和经过大洼村民组村民签字同意的情况下于2009年4月28日为胡镇办理了属于大洼村民组所有的870亩林地的林权证。令人匪夷所思的是,殷棚乡政府与胡镇所签合同上注明:转包林地1600亩(实际上2000多亩),转包年限为50年,租金22.8万元人民币。按实际目数2000亩计算(去掉零头),胡镇转包租金每年每亩仅2元钱。而分给村民的才1.5万(没领)。

  之后,记者来到殷棚乡政府。接待记者的是乡党委屈副书记,屈副书记告诉记者说:他是于去年10月份调任副书记分管党务、政法和信访的,只是听说过此事,具体情况不明。他说书记、乡长在接待县里来的领导,签订林地转让合同的原向辉乡长已调任县科技局局长。屈副书记还说等县领导检查结束后向书记乡长汇报,具体情况再向记者说明。

  随后,记者分别到光山县林业局和县科技局找时任殷棚乡政府乡长的向辉局长均没有得到有价值的回复。

  截止到记者发稿之日起,还没见到来自殷棚乡政府和光山县相关部门的任何回复。但却接到老百姓又打来的电话告诉记者,政府部门所谓的走法律程序,一、二审全部被法院驳回,真是让人欲哭无泪。

  【记者手记】:

  2000多亩林地每亩每年租金仅2元钱,大洼村民组道路没人修,村民房屋倒塌无人问……

  大洼村民组村民在上世纪80年代就已脱贫,勤劳善良的大洼村民组村民在政府的支持和帮助下,开发荒山薄岭,变废为宝,守住了老田祖业,换得了蓝天碧水。而如今,随着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逐步深入,大洼村民组村民却致贫了,各种原因不说自明。——难道说一个商人的利益能高于一个村民组村民的生存权利?这其中让我们不难想到: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官官相护,违法乱纪等等。背后的真相只有一个,所谓的走法律程序其实是忽悠老百姓的最好借口,这其实应该启动严格的追责程序。在全国扶贫攻坚的最关键时刻,政府与老百姓争利,太让人不可思议了!

  事情的最新进展情况,记者将进行追踪报道!(文章来源:北京新京报)

  【首席编辑:彭友 石头】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859631-1.shtml

打赏

 

点赞

主帖获得的天涯分:0来自


http://bbs.tianya.cn/post-free-5859631-1.shtml


以下内容回复后可见

已有0人打赏

已有0人点赞

0人赞

1.jpg

    加载中...
    分享到:

    回复楼主

    该帖子已经关闭回复
    回复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超级管理

    发布新帖 帖子管理 返回顶部